时间:2021/12/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80号)要求,确定了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通知》指出,经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等,首批确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家。其中,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家(含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家,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家。浙江省专项节能监察任务另行下达。其中,黑龙江地区国电友谊生物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萝北兴汇热电有限公司、饶河县晨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列入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海南地区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华南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山电厂、海南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老城开发区海口环保电厂、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国电乐东发电有限公司、中海海南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列入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节能监察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持续推进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对照年重点工业行业综合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工业节能监察体系,严格节能监察执法。按照专项监察工作手册,认真组织开展现场监察。

《通知》要求,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大力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业务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落实工业节能监察职责,高效完成工业节能监察任务。

此外,《通知》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工业节能监察进度管理,按照工信部节函﹝﹞80号文件安排,按时完成各项专项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及时报送监察结果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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