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孩烧伤 http://www.dheqf.com/ssszz/12776.html 阅读本文前,请您先点击上面蓝色字体“饶河老家群”再点击“ 2、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无需缴费。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身份确认以县民政局每月25日提供的动态调整核定名单为准)由医疗救助资金按60%(元/人)给予定额资助,个人缴纳40%(元/人)。 三、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时间 1、参保征缴期: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参保延长期:年1月1日至3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自缴费成功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中断缴费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3、参保补缴期: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个人缴费部分和各级财政补助均由个人承担,并从补缴费款成功之日起设30天等待期,中断缴费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0月1日起不再办理当年补缴医保费业务。 4、医疗救助对象在4月1日至6月30日内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成功之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补缴医保费的,参照补缴期政策执行。 5、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含90天)参加户籍地居民医保并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的,参照居民医保缴费期政策规定执行。 四、参保缴费方式 1、农商银行柜面缴费:参保人可持身份证到县域内农商银行各网点窗口进行缴费(现金、农商行银行卡刷卡均可)。代办人代办(新参保人员除外),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号码。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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