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 为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公益诉讼百日攻坚战扎实开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饶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县内居民饮水安全。 9月27日至28日,饶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宏旭率领公益诉讼办案组一行,会同县环保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全县各乡镇,实地踏查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护情况。 在水源地保护区现场,检察长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详细查看饮用水净化车间建设情况,认真了解水源地保护区施工进度等事项,听取了相关单位对当地饮用水水质情况的介绍。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黑龙江省饮用水保护区划分与防护的实施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等相关规定,重点检查了水源地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标志设置、隔离防护未达标以及其他违反禁止性规定等情形。在此基础上,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就水源地保护区的现状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和图片,为有效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积累了详实的第一手材料,为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证据支撑。 此次实地踏查水源地保护区,检察长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该院检察干警树立了榜样、提振了士气。通过实地踏查收集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为该院开展“三个专项”公益诉讼百日攻坚战下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赞赏 长按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传递健康和希望中科治疗白癜风有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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