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防输入、防扩散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饶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将对我县城区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2月4日14时起,饶河县城区实行机动车临时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和运输医疗物资、生活生产物资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上路通行。 二、因发热或重大疾病需要就医的,可以凭相关证件通行或拨打、求助。 三、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将依法处罚。临时管制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请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 饶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2月4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raohezx.com/rhxfc/764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