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与诉讼服务工作同步开展,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和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实际情况,我院从年4月7日起,恢复院机关及团林、莲湖、饶河、芦田、古县渡、高家岭、田畈街、湖滨、珠湖山、石门街、侯家岗、凰岗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诉讼和信访等事务。由于疫情并未完全消除,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现就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律师和信访人到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信访业务,由大厅保安叫号进入诉服中心,根据办理事项区分为立案、信访、提交材料(约见法官)三类号码,原则上一次一类一人进入诉服中心。 二、来院人员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排队等候。如有咳嗽、发热(体温超过37.2度)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诉讼服务中心,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 三、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人员一律先登记信息、进行安检、测量体温、扫描饶城疫安app,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杜绝聚集性风险。 四、为减少不必要的面对面接触,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我院开通了各类网上诉讼服务,立案、约见法官、信访均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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