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科学大讲堂 http://pf.39.net/xwdt/150707/4651543.html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工作力量,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引向深入,满足乡镇纪委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6号),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二、招聘计划年公开招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年公开招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三、招聘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二)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四)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即指年09月01日及以后出生);(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饶河县年公开招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龙江省政府黑政发[]42号和黑政规〔〕17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二)我县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三)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四)现役军人、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六)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四、招聘程序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一)发布公告:年09月12日—09月18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raohezx.com/rhxftrq/821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