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4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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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检察院开展防治扬尘污染

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近日,饶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市院部署,深入开展防治扬尘污染专项活动,对县环境保护局启动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要求其对饶河县晨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堆放原煤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据悉,年伊始,该院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结合市委、县委印发的《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和《县级党政领导包抓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重点,迅速行动,积极作为,为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开创了新局面、新气象。

供热原煤位置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饶河县晨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饶河县中央南路7号,坐落在南山公园脚下,东侧与乌苏里江相邻,西侧为居民生活区。其在院内露天堆放大量供热原煤,且未采取密闭、严密围挡及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极易造成饶河县大气污染,存在危害居民生活的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检察官现场查看

该院对此高度重视,检察长陈宏旭率领公益诉讼办案组一行,实地踏查了该公司供热原煤存放情况,现场查看扬尘情况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随后,办案组及时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向其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员其依法依规作业、保护生活环境、杜绝扬尘污染。

同时,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该院启动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饶河县晨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增设围栏、加盖防尘网等有效措施,加大对供热原煤存放环节的扬尘整治力度,防止污染环境,避免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

下一步,该院还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附近群众对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评议,真正让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成果摸得着、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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