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9月25日20时45分,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号牌为黑JJ****的小型轿车驾驶人临近检查点时仓皇弃车而逃。经核查,驾驶人为李某某,其驾驶的黑JJ****的小型轿车逾期未检验。随后,饶河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新阳派出所前往驾驶人李某某家中对其进行传唤。

在李某某家中,其妻子谎称李某某已外出不在家。经检查民警发现李某某藏匿于四层楼高的阳台外侧,脚下悬空,非常危险。民警合力将其拉回室内,对其警示教育后,大医院进行了抽血化验,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mg/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双鸭山交警提示

如果您饮酒驾驶,根据不同车型将会被处以拘留、罚款、驾驶证记满分并被暂扣等处罚。醉酒驾驶直接触犯刑法,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不仅会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还会影响子女将来就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需自行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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