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视频网站vip账号 http://liangssw.com/bozhu/14772.html 饶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县扫黑办关于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活动,年5月6日,在饶河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饶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关宏伟、副检察长崔岩、第一检察部干警到饶河县百合广场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该法自年5月1日起实施,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该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在案件办理方面,明确对于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应当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的适用条件,充分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在活动中,饶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面对面释法说理等宣传方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检察干警们向群众耐心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黑恶势力如何认定等相关常识,并解答群众咨询,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和群众的参与度,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下一步,饶河县人民检察院会继续加大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力度,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强化检察干警们的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第一检察部 图文:张蕾 编辑:王艺霏 审核:王久龙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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